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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制订贯彻落实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全面实施“旅游兴市”发展战略,池州市日前制订《关于贯彻落实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提出了实施“1236”工程,即:围绕实现规划纲要提出的“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战略定位,突出世界佛教文化观光胜地和国际生态休闲城市“两大战略目标”,做强以九华山为龙头的佛教观光文化、以杏花村为代表的农耕民俗文化、以升金湖和牯牛降为主体的自然生态文化等“三大品牌”,构建一体化的空间、特色化的产品、可持续的资源支撑、立体化的营销、国际化的服务、全域化的基础设施等“六大体系”。提出了构筑“两圈一带”发展格局、建设“一主三辅”扇形旅游集散体系、打造四大文化旅游产品、建设四大休闲旅游基地、培育四大乡村旅游线路等一系列举措。在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20年,实现文化旅游产业实力、国际竞争力、市场活力、文化旅游带动力 “四个显著提升”,全面推进皖南示范区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统筹协调发展。

我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朱同林主任,应邀参与了《实施意见》制定过程的讨论和起草工作。